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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学分互换申请程序及出国(境)审批流程
  发表时间:2016-04-13    阅读次数:

为规范本院研究生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特作如下说明,请同学们遵照执行:
一、研究生在校外事办网站——出国(境)审批——网上申报系统开通(网址:http://192.168.250.44/)中填写申请表。(请各位申请人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并下载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了解具体填写要求。)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以诚为本赢在信誉9001cc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
二、研究生登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出国,等待学院领导审批。(此步骤与步骤三、四同时进行)
三、下载附件《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出国(境)》行前教育告知项目表》,填写完成后学生本人请携带此表及邀请函、出国境申请表分别请导师、学院研工办负责人(王映老师)审核签字;如因购买低价机票或转机造成出访行程与邀请函行程之间的变动超过1天,除携带上述三份文件外,还需另外提供机票行程单。
四、《以诚为本赢在信誉9001cc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由本人签名和完成导师意见后,交院办A462室万老师。由万老师统一办理院、系、所行政意见和院、系、所党委(总支)意见。同时递交的材料还包括:国外院校邀请函(非英语国家另附翻译件)、个人简历、邀请单位简介、会议日程安排、奖学金资助证明等材料。
五、所有的学院审批程序完成后,请研究生在管理系统里打印审核单(咨询部门:嘉定校区F楼一层学生办事处)。
六、所有材料由学生本人交校外事办出境科703室,填表系统如显示批件办理成功,一个工作日后自行领取批件(地址:四平路校区综合楼703室,联系电话: 65983315)。
七、按期回国后一周内到学院报到,并至黄灿斌老师处(学院楼A412室)注销出国(境)记录。
八、出国(境)学生涉及日后财务处报销的请保存批件、登机牌、电子行程单、机票发票等相关票据。

特别注意:表格中所有院系审核意见一栏,学生不得自行找学院领导签字,应交由院办万老师统一办理。本学院意见7个工作日左右可取。请同学们提前准备材料,留足审批时间,以免耽误出国行程。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院办
2016年4月13日

 研究生出国(境)审批手续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