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生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就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 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 期末考核时间为:专业课程按课程主讲老师安排进行考核,随堂考核安排在研究生教学第17教学周(2024 年 6 月 17 日-21日)期间进行;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考试时间为研究生教学第18、19教学周(2024 年 6 月 24 日-28 日及 7 月 1 日-5日),公共课考试安排请见附表。
二考试组织与要求
1.研究生院培养处安排公共课考试,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考务等相关工作。
2.考试期间实行校、院两级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安排,负责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考试巡考;院级巡考由各开课学院研究生教学主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开课课程考试巡考工作。
3.期末考核可采取笔试、开卷考试、口试、论文等多种形式。请任课教师提前确定考核方式并及时通知上课学生。
4.研究生旷课达课内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课程成绩记“缺课 1/3”。因旷课被取消考核资格者没有补考机会,必须重修课程。
5.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等考试违纪行为。主动做出诚信承诺,并积极配合主(监)考老师开展监督工作。
6.研究生在课程考核中如有违纪或者作弊行为,则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无效,成绩单中如实记录,并依据《以诚为本赢在信誉9001cc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24.6.13